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对自己所立的遗嘱进行公证。目的是为厦门市调查公司了确保其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同样也是为了保障遗嘱继承的合法性。那么,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遗嘱公证的费用又是如何收取的?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可见,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遗嘱人也可以进行修改或者撤销,不过应按法定的规则进行。 二、遗嘱公证的含义 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三、遗嘱公证如何收费 从《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规定来看,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另外,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和司法部备案。 下面以山东省遗嘱公证费收费标准进行举例介绍:按照《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中的规定来看, 1、遗嘱 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费用包含录音、录像、拍照和刻录光盘的费用。 2、继承、赠与、遗赠 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 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 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3、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证明 当事人申请出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的,按照第六条“继承、赠与、遗赠”标准减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遗产数额不明的,协商收费。 注意:上述厦门市调查公司遗嘱公证收费标准,自2017年9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以上就是厦门市调查公司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这个法律问题。各继承人需要遵守被继承人的意愿,不能反其道而行之。这样不仅仅是有损道德,还会触犯到法律上的一些问题。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